决定权交给人民 瑞士为何能体现「直接民主」?

书名:《瑞士做到的事》
作者:狄肯.比尤斯(Diccon Bewes)
译者:施昀佑、黄郁伦
出版社:大家出版
出版日期:2015年10月28日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瑞士的政治实际上是一连串的对话而非对立。政府长久以来处于联合政府状态,必须与所有人沟通以求取共识。国会从未由任何政党主导,因此就像个规模巨大的异言堂,人民则透过体制内的公投来表达意见。

 

公投在一八四八年的联邦宪法中首次出现,用来决定各种大大小小的议题,不论地方政府变更商店营业时间或新设电车路线,州政府制定反菸害法令或学校中的外语课程,乃至联邦政府讨论加入欧盟或调整增值税。简而言之,小自市镇,大至国家,几乎所有政策都交由人民做出最后决定。瑞士人骄傲地认为,他们的稳定与繁荣,源自这种不可剥夺的民主自由以及发声权利。

 

当国家凡事都要人民作主,每隔几个月就要人民为不同层级的事务作出决定,听起来好像这个国家没有真正的政府在运作似的。瑞士体制下的市镇与公投制度确实将权力向下分散给底层选民,但这不表示没有在上位者。然而,我们在谈的是瑞士,所以即便是权力金字塔顶端,也有一套特别的结构,体现瑞士人的政治态度:没有一个人真正掌权

 

瑞士是透过委员会运作的国家。好在有比例代表制以及多党政治,几乎所有层级的执政委员会,都处于某种联盟状态。各州都有自己的法规,规定各自的议会与委员会的规模与组成。这个政府又称为联邦委员会,由七个成员组成,而且是恆定的联盟状态,不由单一政党或个人主掌。每位联邦委员负责一个全国性的部门,例如财政、外交,及防御、公民保护与体育,瑞士很可能是唯一要求国防首长负责体育事务的国家。委员轮流兼任一年的总统。总统的权力没有比较多,但总要有个人出面跟友邦元首握手,并在国庆日八月一日上台演讲。

 

瑞士联邦委员会以及总统西莫内塔·索马鲁加。 图/Christian Grund & Maurice Haas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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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委员会每四年由国会选出,并非直接投票——瑞士政治中难得有一次民众无法直接表达意见。这是为了避免政党、语言或州认同等因素影响选举结果,防止出现总统选举那样的竞选活动,也将联邦委员会定义为超越政治斗争的共同体。虽然以联邦委员会形式存在的政府,基本上是由国会最大党组成,但这不表示政府可以跳过立法程序。相反地,国会的法案能够有效制衡政府。国会可以拒绝、修改立法,也可以自提法案,并拥有改选联邦委员会的终极权力。不过国会也是妥协的产物,区分为左翼、右翼与中间派,但十三个政党至少各有一席,因此彼此或合作或拆伙,变动无常。当然政党政治是一大要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没有一党独大,所以所有的立法都是经过辩论、让步后的结果。若不这样走一遭,那这项立法就有可能被人民用公投驳回。

 

儘管有多党政治与权力分散的特点,瑞士并没有像义大利或以色列那样政府换个不停。这个国家对于稳定以及共识(Konkordanz)的欲望,强过对于政党以及制度的偏好。

 

瑞士人绝不会让国家的繁荣受到政治人物威胁。

 

●本文摘自大家出版《瑞士做到的事》

 


关于《瑞士做到的事》

说到瑞士你会想到什么?除了度假胜地与避税天堂(不再是了),或许也包括奢华的瑞士錶以及体现直接民主的瑞士公投。但在光鲜外表与亮眼成就下,瑞士曾有一段对立、撕裂,与沦为强国战场的过去。由于位处欧洲贸易要津,瑞士受勃艮地王国与奥地利等强敌环伺,虽然如今战场已转移到奥运场上,但过去这个由农民与牧人结盟而成的邦联必须团结才能抵御外侮,内部却因宗教纷争而产生数百年的流血冲突。

 

本书便要探究这个纷扰不断的国家如何走上中立和平之路,同时却是世界第六大军火输出国。瑞士人民如何说着四种语言(德、法、义、罗曼什)、信奉两种宗教(新教、天主教),却能达成共识又保有各自差异(包括宗教假日数量,就这点而言新教徒仍处在视工作为美德的喀尔文余威之下)。而这种追求共识的思维又如何影响瑞士打造出公民权力高于政府的体制,将国家的未来交由全民决定。